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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行政办公规范

    

为了科学、规范、高效地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基建处的工作任务、职能职责,制定本工作规范。

一、公文处理

1.公文承办人按学校办公自动化(OA)规定的流程进行。

2.公文承办人要严谨细致,不得出现格式错误、数字错误、错字、别字等问题。

3.公文承办人要严格按学校办公自动化(OA)要求发布公文,实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,无特殊情况,不得越级承办。

4.需要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的公文,由具体承办人按照OA流程起草,报主管副处长审批,由副处长报处长审批。

5.公文审批流转过程中,承办人要随时关注公文流转情况,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
6.公文流转结束后,由承办人负责将文头稿纸、正文及附件打印交档案室,做好登记、存档等工作。

二、会务承办

1.按照“谁主管、谁承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确定承办科室,会议承办科室负责方案制定、会议通知、材料印制、会议签到等相关会务工作,相关科室积极协助配合。

2.重要会议做好书面通知记录,并要求与会单位上报与会人员名单,确保人员出席。

3.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,内容要准确详实,并请相关领导签字,做好存档工作。

三、宣传工作

1.宣传渠道包括校内新闻及社会各种媒体。

2.各科要及时把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报主管副处长,由主管副处长报处长,以便让师生们更多地了解校区建设的工程进展。

3.所有对外宣传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。

四、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

1.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购买及设备管理。

2.办公用品原则上一个月集中购买一次,如属急需可随时购买,并做好登记工作。

3.办公设备随时做好登记入账工作,并按规定做好报废工作。

五、资料管理

1.各科平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。

2.年底各科将资料按类别整理编号后存入档案室。

六、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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